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聂国春)银行员工违规销售非该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盛康优配优配,对于这种“飞单”行为,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?6月9日,上海金融法院公布了一起“飞单”案件典型案例,终审判令上海银行某支行赔偿刘某39万余元。
“飞单”亏损引发纠纷
2019年3月盛康优配优配,良卓资产私募基金爆雷。在维权过程中,投资人发现,约有20名储户通过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员工陆某购买了该私募基金,总金额超3700万元,而90%以上的购买者都是退休老人。
刘某就是其中的一员。2018年,陆某得知刘某有卖房款在手,推荐说银行有个产品利息要比其他的存款高,且保本。鉴于过往的服务,刘某相信了陆某。于是,陆某在自己办公室使用自己的电脑操作,帮刘某购买了该产品。
在该产品因底层资产违约导致净值暴跌后盛康优配优配,刘某才得知自己购买的是私募基金,而上海银行只是该基金的托管人,并非该基金的销售机构。也就是说,陆某的行为构成“飞单”。
刘某赎回部分份额后,亏损99万余元。此后,刘某将违规“飞单”情况投诉至监管部门。2020年11月,上海银保监局对上海银行下发5张罚单。其中,陆某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对私售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。上海银行浦三路支行,因员工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,并责令改正。池某某对员工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,被警告。
在监管部门处罚后,刘某诉至法院,要求该支行赔偿损失。
支行有过错被判赔偿盛康优配优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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